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点击:次 日期:2018/4/7 23:01:06
1.学位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较高的实践价值,论文资料和数据翔实可靠,计算和论证严谨准确,文理通顺,逻辑性强,结论正确,并在所研究的课题中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能够体现学位申请人在论文选题相关领域具有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申请人已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明确研究课题。
2.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及要求
普通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工作,直攻博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完成开题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2.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
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 课题创新之处;
(3)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 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5) 课题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 指导教师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
(7) 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
2.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及评审意见的处理
2.2.1 开题报告评审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各学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查合格后, 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4份空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其中1份送交导师填写评审意见,3份与开题报告一同送交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一般为二周。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返回后,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
2.2.2 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成
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或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应提前将开题报告送交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
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名单,须经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学的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2.2.3 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张贴海报,公开举行。
论证会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读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
(2)博士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30-40分钟);
(3)宣读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的评审意见;
(4)与会专家和列席人员向博士生提问,博士生回答问题;
(5)与会专家和博士生讨论开题报告;
(6)与会专家在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上签署意见;
(7)公布开题报告论证结论。
在开题报告论证会上,导师对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但不能代替博士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2.2.4开题报告论证会结论
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中列有“同意开题”、“修改后开题”、“重新开题”三种选项,与会专家在三种选项中选择一项。
5名与会专家中若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方可直接开题。
若有2名或2名以上的专家建议修改后开题,博士生应根据论证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开题。
若是同意开题的专家不足3名,博士生需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并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学院同意后可举行第二次开题报告论证会,如果开题报告仍然通不过,则要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若聘请的专家人数多于5名,则应参照以上专家意见的人数比例酌情处理。
开题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和开题报告会的专家论证意见应送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的必备材料。
3.《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送交时间
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博士生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有关材料送交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应于第三学期放假前将博士生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版)送交学位办公室。
4.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生入学后,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正式进入论文阶段。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8个月。
4.1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参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4.2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摘要篇幅要求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和《来华留学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基本要求》(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或英语撰写。用汉语书写的学位论文无需提交详细摘要,用英语撰写的学位论文用6000字左右的“汉语详细摘要”替代“摘要”。
具体参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基本要求》。
4.3学位论文报送
博士生通过答辩后应及时向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送交论文,由各院(部)收齐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5. 学位申请与授予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33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