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题组成员发表论文专利等的管理规定
点击:次 日期:2018/3/31 16:39:20
根据我校和相关学校对研究生学术规范与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特强调本课题组有关学术规范与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
第一条、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要求
1.1 年轻老师
为了促进年轻老师的成长与发展,年轻老师应积极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要求年轻教师每年应在核心期刊和SCI收录的英文期刊上发表篇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收录的英文期刊上,并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1.1博士研究生
(一)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起3年申请博士学位者:在核心期刊和SCI收录的英文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SCI收录的英文期刊上。
(二)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起超过3年申请博士学位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博士学位:
1. 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其中在正式英文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EI收录1篇。
2. 在核心期刊或国内外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
1.2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历硕士生申请学位除须满足学校、学院规定的有关条件外,须有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第二条、学术规范要求
2.1“六杜绝”
(1)杜绝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编造实验数据等行为;
(2)杜绝课题组实验数据、研究资料、软件(包括编制软件以及商业软件)等未经许可外传;
(3)杜绝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4)严禁学术论文、专利未经老师审定擅自投稿,杜绝侵犯与合作方规定的成果归属要求;
(5)杜绝没有阅过稿件而被署名、或者署名人不知情而被署名的情况;
(6)杜绝一稿多投等情况。
2.2 “四必须”
(1)凡利用课题组科研经费所获得的成果,发表文章或申报专利,须经老师审核并同意,并与老师商定署名顺序、投送期刊等;
(2)论文、专利的署名顺序须按照科研的贡献(进行实验和写作论文的贡献)大小排列,若增添人员需作者与导师共同商议;
(3)论文、专利的所有署名人,在共同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均负有文责,因此投稿文章须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修改。
(4)论文投送何种期刊,须让所有署名人知情,论文一旦发表,将单子版发至所有署名人。
2.3“四鼓励”
(1)鼓励研究生在做课题的同时及时整理科研成果并及时提交发表;
(2)鼓励研究生在毕业前,能够提交与自己科研成果相关的期刊论文文稿或专利文稿(包括中文文稿和外文文稿);
(3)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参与高水平论文的组织及撰写;
(4)鼓励项目组成员在老师的参与下一起撰写论文。
2.4说明
(1)课题组所有成员(包括学生、教师)所有论文、专利等成果在发表前,都要提交给专门负责老师备案登记,通讯作者应为课题组老师,各老师的通讯作者邮箱如下:
老 师 | 邮箱 | 电话 | 传真 |
李玉星 | liyx@upc.edu.cn | 053286980919 | 053286981822 |
王武昌 | wangwuchangupc@126.com | ||
胡其会 | huqihui_upc@126.com | ||
韩 辉 | husthan@163.com | ||
朱建鲁 | aaabccc@163.com | ||
刘纳 | liuna@upc.edu.cn | ||
刘翠伟 | chuyun_lcw@163.com |
(2)知识产权:研究生培养期间利用课题组科研经费获得的文章、专利及其它成果、奖励,知识产权属于课题组。研究生毕业离校后,仍享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著作权。
(3)署名权:研究生培养期间利用课题组科研经费获得的文章、专利及其它成果、奖励,研究生享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署名权。
第三条、未尽事宜以本标准为准或视具体情况而定。本建议从2015年12月开始实施。